增值税不征税收入范围
营改增后,跟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(2016)第53号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》规定:纳税人发生以下三种行为,不征收增值税,但是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:
1、预付卡销售和充值业务时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;
2、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取得预收款时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;
3、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业务。
实务中,可以开具不征税的普通发票远远超过以上几种情况,打开增值税开票系统,在“商品编码-税务编码”栏目类,可以清楚地看到系统自带的属于“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”里,罗列了一些信息。
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,
(1)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规定“专项用途”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,准予作为“不征税收入”,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。
(2)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组织取得的“财政补助收入”,准予作为“不征税收入”,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相关文章:
- 已认证抵扣的票要退回怎么办
- 比特经典行情
- 分配利润会计分录是什么
- 天津公积金放款时间-天津公积金放款时间查询
- 科目余额表怎么看平账
- 小树时代怎么样呢?我想在这个平台上办理一些金融业务。
- The Federal Reserve cuts interest rates by two codes in one go! Powell emphasizes that the economy is not in recession, it is just being 'recalibrated'
- 从“追涨杀跌”到“闷声发大财”:链上 Meta 交易 10 个常见错误与应对之策
- 火币国际版
-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是怎样的?